
團體標準是什么?參與團體標準申請,團體標準申請流程。所謂團體標準,就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為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,按照團體確立的標準制定程序,自主制定發布,并由社會自愿采用的標準。團體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統一管理。
根據國務院印發的《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國發【2015】13號)中的規定,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分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、推薦性行業標準、推薦性地方標準;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分為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,二者均屬于推薦性標準。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側重于保基本,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側重于提高競爭力。
團體標準的辦理流程一般是:征集、立項、起草、征求意見、送審、報批與審核六個步驟。
團體標準申請流程:
一、征集
針對一個團體標準的初步制定或修改提案,發布單位根據項目的需求者以及研發人員的需求進行初步溝通,征集起草。
二、立項
由牽頭單位提供申請材料,發布單位進行初步確定、審核立項材料、組織立項評審并列入立項計劃。簽訂協議后正式立項,并發布立項通知。
三、起草
團標正式立項后,發布單位組織標準工作組,根據牽頭單位提供的材料和需求,工作組需要收集相關資料、找到必要的實驗論證、對材料進行分析,完成“征求意見稿”申請征求意見。
編寫時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的編寫規則,同時編寫“編制說明”,在起草之后應該向牽頭單位進行意見征詢。
四、征求意見
通過信函或者網上公開的方式征求意見,征求意見材料應當包括團體標準草案和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。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超過30天。在征求意見結束后,歸納整理意見,并對“征求意見稿”進行修改。
五、送審
準備備好送審材料,整理修改完成“征求意見稿”,組織專家評審會。專家對“征求意見稿”及材料進行審核,形成審查意見。標準工作組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后送審。
六、報批和審核
審查完成后發放編號以及發布公告。如果標準當中有地方不符合標準規范會退回標準工作組重新修改。
上述就是小編的基本的講解(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),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。目前,標準在市場上有很不錯的影響,同時也是一個不錯的宣傳方式,因此想要在市場中有長久的發展,還是需要參與其中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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